百度公司成功打击南京“激情百度酒吧”,有效保护驰名商标权益头条

// 2021-04-26
2019年,百度公司将位于南京曼度广场内的“激情百度酒吧”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历经近两年时间,南京市中院于2021年4月作出判决,认定“激情百度酒吧”侵犯了百度公司...

“百度”品牌家喻户晓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简称百度公司)成立于2000年,旗下产品“百度”搜索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

“百度”品牌名称源自南宋词人辛弃疾的一句词“众里寻他千百度”,经由百度公司20余年的使用,已经成为了百度公司的核心品牌符号,是家喻户晓的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服务品牌。百度公司注册在搜索引擎相关服务上的第1579950号“百度”商标曾多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激情百度酒吧”被判侵权

“百度”品牌所承载的极高声誉以及对消费者的吸引力,让觉得有利可图的经营者带着搭便车、傍名牌的目的纷至沓来,“激情百度酒吧”经营者就是其中之一。

2019年,百度公司将位于南京曼度广场内的“激情百度酒吧”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历经近两年时间,南京市中院于2021年4月作出判决,认定“激情百度酒吧”侵犯了百度公司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最终判令南京携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携创公司)、南京艾乐威酒吧有限公司(简称艾乐威公司)、珠海激情百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珠海激情百度公司)、江苏炜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炜骏公司)停止侵权,并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百度公司80万元,判令珠海激情百度公司变更企业名称。

 

 

“搜索”与“酒吧”等餐饮服务关联紧密

从公众的生活习惯看,绝大多数外出就餐者具有通过搜索引擎进行餐前搜索查询优惠信息、口味特色、餐馆环境、地理位置和服务质量等信息的习惯。在营销方式上,互联网搜索页已经成为餐饮行业的基本营销渠道之一。

加之“百度”的极高知名度、商标的近似度等因素,法院认定一般消费者极易认为“激情百度酒吧”是百度公司涉足餐饮业、娱乐业的产物,即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损害了“百度”的驰名商标权益。

 

 

被告使用“激情百度”注册商标不侵权的抗辩不能成立

本案中,珠海激情百度公司曾在酒吧、夜总会服务上注册有“激情百度”商标。但法院认为珠海激情百度公司注册“激情百度”商标的行为是对百度公司已经构成驰名商标的“百度”的复制、摹仿,因而在“激情百度”注册商标仍有效的状态下,仍认定涉案酒吧的行为侵害了百度公司的驰名商标“百度”的权利。实质上,法院洞察了珠海激情百度公司以恶意攀附驰名商标的目的申请注册商标,从而以合法形式掩饰侵权实质的不当行为。

 

 

有组织的共同侵权本质被揭露

有组织、有分工的共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会使得侵权行为的规模更大、侵权行为的后果更为严重。

本案中,各被告在涉案酒吧的实际经营中对侵权行为的分工明确,即由珠海激情百度公司注册商标并许可给携创公司、艾乐威公司、炜骏公司使用,携创公司、艾乐威公司实际经营涉案酒吧,炜骏公司负责市场、商务、广告合作。基于前述明确的业务分工,加之主要人员、经营场所上重合,主体之间具有投资关系,主营业务一致等,法院最终判定各被告在涉案酒吧经营、宣传中使用“百度”以及包含“百度”等标识的行为中,具有意思联络,构成共同侵权,并对赔偿额全额承担连带责任。

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营造有序的竞争环境

市场竞争应遵守最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傍名牌、攀附声誉都不是正当经营企业的应有之心。当然,有序的市场竞争环节需要市场经营主体共同创建,也需要司法机关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如加大司法惩处力度、提高侵权成本以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并在案件审理中强化裁判对行业、企业经营的规范作用。

2019年,江苏省高院发布《关于实行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要求已经在民事审判中不断体现,只有权利人的利益获得保护,侵权人的行为受到严厉打击,良好有序的竞争环境才能得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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