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多万巨额贷款成“谜中谜”, 南京六合工商银行该承担什么责综合

// 2021-09-26
三人共同实施了骗取贷款的行为肆无忌惮,大胆妄为,令人咂舌,使人惊讶!多数经营户蒙着鼓里,上当受骗,等到被银行起诉查封资产时,才恍然大悟。这些经营户不仅银行贷款资...

南京沪江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江公司)于2009年经南京市六合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同意在位于沪江商贸城右侧投资建设沪江商贸城临时水产品停车场及大棚【六管委发(2009)75号文】。总投资780万元,其中停车场约15000平方米,大棚约7700平方米,项目负责人:何远近。

沪江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远进曾和原沪江水产批发市场会长王开军有个人借贷关系。有着债务债权关系的何远进和王开军,便乘虚而入,利用国家支农金融政策,伙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六合支行信贷工作人员陈志斌,事前合谋,虚构经营户做大做强,扩大经营规模为贷款用途,伪造办理贷款所需的材料,以水产市场经营户“购鱼”等名义,以管茂斌等15位经营户名义向工行六合支行申请贷款。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骗取南京六合区工商银行贷款2000多万元。自始至终,何远进和王开军欺骗经营户,多次拍胸脯承诺贷款本息由他们来还,不用经营户归还一分钱。后因为何远进和王开军还不起利息,中途发生过两次展期。15户经营户分别被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六合支行告上法庭,查封房产,要求归还银行本息。

2015年12月,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12345”栏目以“数千万贷款谜中谜”为题,对原江北新区六合沪江商贸城15户水产经营户投诉被蒙骗联保巨额贷款的情况进行了现场采访,真相报道。

但,时至今日6年过去了,南京工商银行六合支行没有任何说法,公安经侦部门也没有立案调查,故造成经营户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每户少则两百万,多则三百万贷款要归还,致使大部分经营户面临破产,自有住房、银行卡、退休工资卡等资产被法院查封冻结,生活无着落,举步维艰,走投无路,陷入绝境,甚至导致多对经营户夫妻离婚,妻离子散。

二、2000多万贷款是怎么贷下来的?谁使用的?是否涉嫌经济犯罪?

1、陈志斌、何远进、王开军具有骗取贷款的主观故意

2012年,国家金融信贷政策支持“农”字开头的流通企业或个体户可以联保贷款,用于扩大再生产。其中三个基本条件是,(一)个体经营户和流通企业有委托银行支付第三方的协议;(二)第三方与个体经营户和流通企业要有购销合同;(三)个体经营户互相有联保协议。

陈志斌、何远进和王开军通过召集经营户开会,上门逐个做工作鼓动等手段,以做大做强,扩大经营规模为由诱骗经营户联保贷款。陈志斌作为银行工作人员,明知何远进系贷款的实际使用人和实际偿还人,仍然协同何远进欺骗经营户,利用虚假的材料帮助何远进通过银行贷款审批程序,使银行遭受重大损失,使经营户被迫承担巨额债务。故,三人具有骗取贷款的共同故意。

陈志斌、何远进、王开军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的规定,即行为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涉嫌构成骗取贷款罪。

2、陈志斌、何远进、王开军共同实施了骗取贷款的行为

何远进在申请贷款过程中,虚构贷款用途,隐瞒欺骗经营户,未经经营户的委托,冒用经营户的名义,申领经营户工商营业执照、私刻个体营业户印章、订立虚假购鱼合同等,使经营户在被欺诈、胁迫的情形下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并单独成立第三方公司,设立贷款专门账户。在没有经营户签字的情况下,进行统一办卡,以骗取银行贷款。强调说明的是,有的经营户,单身一个,没有家庭,没有房产,拿老家父亲的房产证复印件,也能贷款200多万;还有的仅提供租借房复印件,或者价值仅万元的报废面包车行驶证,就能贷款300多万元。更令人惊异的是,有的不是经营户,也能浑水摸鱼,贷款上百万元。

陈志斌作为工商银行的信贷工作人员,在贷款过程中,自始至终不但对情况十分了解,还亲自参与了经营户动员、经营户贷款具体办理和展期各种会议,参与了整个贷款过程(图片、视频为证)。陈志斌在贷前审查时,明确知晓贷款是由何远进偿还,与签字人无关,仍仅根据何远进提供的虚假材料形成调研报告,未审查何远进提供的营业执照、购货合同等材料的真实性。贷中审查时,向审核部门提交虚假的调研报告,以骗取审核部门通过贷款的申请。贷后调查时,亦未将贷款的真实使用情况通报贷后管理部门。

何远进不能清偿贷款本息后,三人内外勾结,共同欺诈经营户订立形式合同,承诺贷款本金不需经营户归还,继续办理续贷展期手续。展期时,许多经营户(或家属)不愿在展期手续上签字,作为银行工作人员的陈志斌,竟然在经营户会议上公然表态(见视频),利息可以减少100多万元,鼓励动员经营户展期续贷,以致导致出现冒名代替经营户(或家属)签字继续骗取贷款的违法行为。

3、何远进等多次实施骗取贷款的行为已涉嫌经济犯罪

2015年10月10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诉何远进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通过法庭调查,人民法院认定陈志斌、何远进、王开军存在经济犯罪嫌疑,应移交公安部门立案调查。

4、陈志斌、何远进、王开军共同骗取贷款的行为,给银行造成了重大损失,使众经营户被迫向银行承担巨额债务,社会影响恶劣。

三人共同实施了骗取贷款的行为肆无忌惮,大胆妄为,令人咂舌,使人惊讶!多数经营户蒙着鼓里,上当受骗,等到被银行起诉查封资产时,才恍然大悟。这些经营户不仅银行贷款资金没有看到拿到一分钱,从来没有经过一次手,利息没有付过一分钱,甚至连银行卡都不是自己办理的情况下,却被迫向银行背负巨额债务,给众多家庭带来噩梦和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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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烈呼吁和要求

综上,事实证明,陈志斌、何远进、王开军事前通谋,虚构贷款用途,以经营户的名义,骗取银行贷款。其诈骗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陈志斌系银行工作人员,其行为代表银行,自始至终参与了巨额贷款整个过程。在经营户未收到贷款亦未获取任何经济利益的情况下,银行应当明知何远进和王开军是贷款的实际使用人,经营户不应该向银行承担还款义务。同时,银行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为保护银行的金融管理秩序不受侵犯,为保护经营户们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受蒙蔽的经营户已经多次书面要求监察部们、银行监管部门,派出调查组,督促督办,查明真相,依据法律,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但均石沉大海,无人问津,不了了之。在中央督导组再次来宁之际,受蒙蔽的经营户代表再次上书要求有关部门调查真相,了解冤情,解开千万巨额贷款“谜中谜”,还经营户公平公正。

以上举报人均为原南京市沪江商贸城的水产经营户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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